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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次性判离基本准则,夫妻感情确已破裂
来源: | 作者:呼和浩特市支点心理咨询中心 | 发布时间: 205天前 | 191 次浏览 | 分享到:

离婚无非三件事,第一解决身份关系,第二确定孩子抚养权和抚养费,第三分割夫妻共同财产。 

 很多人都以为分割夫妻共同财产,是最难的。但是作为一个执业十七年的婚姻家事律师告诉你,对于律师来说,分割财产是最简单的。难的是什么,难的是解决你们的婚姻关系。 

  

 因为解决婚姻关系一次判离,法律规定只有一条,就是夫妻感情彻底破裂,无和好可能。 

 感情确已破裂” 是一个非常抽象的概念,它没有明确的、具体的衡量标准。 

 举一个简单例子,有的人认为出轨是天大的事情,只要对方有出轨行为,哪怕是暧昧,精神出轨,都受不了,她接受不了,对她来说就是感情已经彻底破裂了,但是换做其他人,可能会觉得,出轨是可以原谅的,不管他外面有小三还是小四,她都愿意等他回归家庭。 

 所以出轨能不能造成双方感情彻底破裂,这是非常主观的认知。 

 而且最重要的是不同法官,对感情破裂的理解和认知,可能存在差异,这就导致在实际审判中,难以直接依据这一模糊标准,轻易判定夫妻感情是否已经彻底破裂。 

  

 对于律师来说,这就是在我们实务当中非常难的一件事情,为了解决这个事情,我们不得不机械化的走程序,第一次没有法定判决离婚理由,对方不同意离婚,法院基本都不一次判离。 

 那我们只能按照程序,第二次去解决婚姻问题,而只有婚姻问题解决了,它才能够接下来去处理我们的孩子抚养权、抚养费和财产分割的问题。